尼泊尔雪人航空公司发言人:失事客机上72人全部遇难******
中新社北京1月16日电 加德满都消息:据印度联合新闻社15日报道,尼泊尔雪人航空公司发言人证实,搭乘该航空公司ATR 72客机的68名乘客和4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据路透社消息,尼泊尔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鲍德尔15日表示,已经成立了一个五人调查委员会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并在45天内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
尼泊尔总理普拉昌达在社交账号发文表示“对这起悲惨事故深感悲痛”。尼泊尔政府宣布将16日定为公共假期以悼念遇难者。雪人航空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哀悼失事客机上的遇难者,取消16日当天所有常规航班。
据尼泊尔民航局发布的声明,失事客机当地时间15日上午10时30分从尼首都加德满都起飞前往博克拉,10时50分与地面失去联系。机上包括15名外国乘客,其中5名是印度人、4名是俄罗斯人、2名是韩国人,其余4人分别来自澳大利亚、爱尔兰、阿根廷和法国。
中国驻尼泊尔使馆领侨处15日晚表示,对尼泊尔发生客机失事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深感悲痛,向遇难人员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经核实,失事飞机上没有中国公民。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援引航空安全网数据称,这是尼泊尔3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空难。1992年9月,巴基斯坦国际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在加德满都降落时坠毁,机上167人全部遇难。(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