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新春走基层)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中新网昆明1月31日电 题: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作者 徐红 刘翔
清晨,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富宁站派出所的“00后”铁路民警程清林穿好警服、佩戴好警用装备,开始他一天的春运执勤工作。
富宁县作为云南省的“东大门”,是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而富宁火车站则是辐射周边地区100余万人口的交通枢纽。春运期间,该站旅客流明显增多。
这是程清林参加铁路公安工作以来的第一个春运,对刚到派出所一个月的他来说是一次挑战。在执勤的一天里,他没有一丝松懈,紧跟着“老铁警”张高义的脚步穿梭在火车站的候车区、售票厅、安检口等各个区域。
上午8点,送走第一趟开往昆明的始发列车,程清林来到安检口执勤,不时给在传送带上取行李的旅客搭把手。一边执勤,他一边向张高义请教,加深对危险品识别、普通报警处置、查缉查堵等工作的理解。
图为铁路民警程清林熟悉指挥室工作。 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供图一波客流高峰过后,程清林又来到候车大厅,拿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材料走向人群。提醒旅客注意电信诈骗的同时,他也不断提示正在低头看手机或闭眼休息的旅客,小心看管好行李物品。春运以来,他已经帮助旅客找回遗失行李物品5件。
春运期间,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的情况增多。一位老年旅客不理解禁止携带爆竹进站的规定,和安检员辩驳起来。程清林见状连忙上前安抚老人,并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并说明禁止携带物品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获得了乘客的理解和配合。
指挥室是整个派出所工作的“中枢”和“大脑”,熟悉每一个系统与流程,学习接处警处理也是程清林的工作之一。“我在学校的专业是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之余,我也得精进专业学习,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才能干好公安工作。”他说。
晚上11点,冬夜的站前广场已鲜有人迹,程清林还没有结束工作,他跟随队伍在广场上巡查。今年是他第一次春节与家人分隔两地。“这次特别的春运执勤初体验,让我更加理解作为警察的担当与责任,用我们的坚守,守护万家团圆。”(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