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在服贸会的成果发布厅,以岭药业品牌中心副主任周晓雄进行了“中国连花 全球共享”科技成果发布演讲,从连花品牌起源,到系列产品展示,再到为国内外抗疫做出的贡献,多维度、全方位的视角介绍了连花呼吸健康产品。
周晓雄表示,在抗击新冠疫情中,中医药彰显了特色优势,成为此次疫情防控的一大亮点。中医药抗疫“三药三方”的代表——连花清瘟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发生后,各项研究证实连花清瘟对新冠肺炎疗效的同时,以岭药业也在思考如何将连花清瘟对新冠肺炎的“即病治疗”前移到“未病先防”的阶段。为此,以岭药业对呼吸健康领域进行了不懈攻关,在连花清瘟经典组方的基础之上,延展其草本组方,精选多种抗菌抗病毒本草成分,经过科学调配、提取与技术验证,研发出“连花HAbO精油”,并将其应用到具有消杀、防护功效的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上,阻断病菌“人传人”“物传人”、“环境传人”三种传播途径。连花消杀、防护、清菲、养正四大系列产品相互配合,外防内调,为大众提供全方位的立体防护。
作为服贸会防疫用品之一,连花呼吸健康包也在此次会展中大放异彩。为现场嘉宾免费提供的“连花&服贸会”特别定制款连花健康包中,包括了连花口罩、口罩爆珠、清咽抑菌喷剂、免洗洗手液等,提醒大家在参展交流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今年是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继2021年之后,再次作为服贸会防疫用品,为大会提供防疫支持。此前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就曾作为指定防疫用品亮相于2021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022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家级博览会。
以岭药业借助服贸会这一凝聚全球合作共识、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充分展示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中医药发展成果,助推中医药发展,让中医药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李妍)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