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致信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贺信。 贺信截图
中新网香港9月23日电 (曾平 戴小橦)时值中国新闻社(下称“中新社”)建社70周年之际,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向中新社发来贺信。贺信说,中新社在向国际社会讲述中国故事、传播正义声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在贺信中指出,70年来,中新社向世界传递了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喜讯,报道了新中国蓬勃发展的各项事业,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历程,记录了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伟大变革和发展,大力推动两岸三地交流合作,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凝聚全球华人共识,发挥了向国际社会讲述中国故事、传播正义声音的重要作用。
贺信说,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与中新社合作历史悠久,集团旗下媒体长期刊登中新社报道、放大中国声音,特别是在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这一历史性转折中,并肩作战、互相支援,共同见证和参与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结下了合作互助、携手共进的深厚友谊。
贺信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希望共同努力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更为精彩的时代篇章。(完)
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